煤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
2019-03-06 06:33:18
祥源山客
煤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
1.礦長為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他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區(隊)長、班(組)長是本部門、區(隊)、班(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本部門、區(隊)、班(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崗位作業人員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2.煤礦建立以礦長為組長、各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副總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煤礦隱患排查工作,并制定年度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3.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部門每月、每旬、每日的隱患排查,制定并落實每月、每旬、每日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4.煤礦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上報、督辦和驗收等工作。
5.形成隱患排查、整改、驗收責任閉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