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id="zdv7v"></big>

            <span id="zdv7v"></span>
            <track id="zdv7v"><th id="zdv7v"><span id="zdv7v"></span></th></track>

            <pre id="zdv7v"></pre>

            <th id="zdv7v"><font id="zdv7v"><listing id="zdv7v"></listing></font></th>

              <cite id="zdv7v"><span id="zdv7v"></span></cite>

                  <video id="zdv7v"><video id="zdv7v"><th id="zdv7v"></th></video></video>

                  煤礦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2020-01-02 09:34:21 祥源山客

                  煤礦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16)第

                  22 “煤礦企業應當設立地質測量部門,配備所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及時編繪反映煤礦實際的地質資料和圖件,建立健全礦井地測工作規章制度”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地質災害與測量專業“制度建設”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煤礦地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管理,煤礦地測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的技術管理部門,地測部門配備滿足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煤礦地質工作應當堅持“綜合勘查、科學分析、預測預報、保障安全”的原則, 嚴格按照現行的規程、規范、規定執行。

                  (四)煤礦地測部門每年、季、月必須根據生產建設需要編制地質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五)煤礦應當編制井田地質報告和建井地質報告。地測部門應與防突機構、通風管理部門共同編制煤礦瓦斯地質圖。

                  (六)凡礦井、水平、采區等地質補勘工程均需編制方案設計,按規定報批。工程完成后提交成果資料、圖紙和技術總結,組織有關人員鑒定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返工。

                  (七)地測部門與設計、技術、生產等部門應互相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有業務聯系時,必須通過委托書、業務聯系書、會議等方式進行。

                  (八)煤礦邊界變動,應按規定留設井田邊界永久煤柱,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九)煤礦地質工作應完成以下基本任務:

                  1. 研究煤礦地層、地質構造、煤層及煤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和其他開采地質條件(如瓦斯、煤層“兩性”、地溫等)等地質特征及其變化規律,開展地質類型劃分。

                  2. 查明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各種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做好相應的預測預報工作。

                  3. 進行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地質觀測、資料編錄和綜合分析,提供煤礦建設和生產各個階段所需要的地質資料,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地質問題。

                  4. 估算和核實煤礦煤炭資源儲量以及煤礦瓦斯 ( 煤層氣 ) 資源儲量,掌握資源儲量動態,為合理安排生產提供可靠依據。

                  5. 調查、研究煤礦含煤地層中共 ( ) 生礦產的賦存情況和開采利用價值。

                  (十)生產中遇重大地質構造時,地測部門應立即組織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會審,上井后根據觀測及調查資料綜合分析,及時編制相關圖件,研究處理意見。

                  (十一)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進前應采用物探技術手段對工作面范圍內的老窯采空區、陷落柱、斷層帶等進行探查,盡量查明地質構造情況,以便采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十二)掘進和回采前,應當編制地質說明書,掌握地質構造、陷落柱、煤層及其頂底板巖性、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受水威脅區、技術邊界、采空區、地質鉆孔等情況。

                  (十三應當按照《煤礦地質工作規定》有針對性地編制相關地質報告、圖件和臺賬。報告、圖件和臺賬都應數字化、信息化,內容真實可靠,每年對相關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十四煤礦地質類型每 5 年應重新確定,水文地質類型每 3 年應重新確定。當煤

                  礦發生影響地質類型劃分的突水和煤與瓦斯突出等地質條件變化時,應在 1 年內重新進行地質類型劃分。煤礦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由總工程師組織審定。

                  (十五)煤礦應每 3 年至少組織或安排地質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1 次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

                  (十六煤礦應積極采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和新裝備,認真開展煤礦地質研究, 不斷提高煤礦地質工作的技術水平。


                  魯公網安備 37172502371961號

                  波多野结衣在线视频
                      <big id="zdv7v"></big>

                            <span id="zdv7v"></span>
                            <track id="zdv7v"><th id="zdv7v"><span id="zdv7v"></span></th></track>

                            <pre id="zdv7v"></pre>

                            <th id="zdv7v"><font id="zdv7v"><listing id="zdv7v"></listing></font></th>

                              <cite id="zdv7v"><span id="zdv7v"></span></cite>

                                  <video id="zdv7v"><video id="zdv7v"><th id="zdv7v"></th></video></video>